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案件结果 申请人黄*某、黄*与皮**于2016年10月26日经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金凤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