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经达成结算协议,一方可以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吗, 视频播放量 97、弹幕量 0、点赞数 1、投硬币枚数 0、收藏人数 0、转发人数 1, 视频作者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作者简介 Since1994年,成就百年律所。,相关视频:面对审讯能保持沉默不说话吗?,有这样做结算审核
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为结算工程款而对原合同进行工程价款的部分调整,属双方当事人之间正常的合同变更内容,并不会导致双方利益失衡,亦不属于“阴阳合同”应当无效的情形。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为结算工程款而对原合同进行工程价款的部分调整,属双方当事人之间正常的合同变更内容,并不会导致双方利益失衡,亦不属于“阴阳合同”应当无效的情形。
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C.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D. 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工期长短,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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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本案中的鉴定程序的启动经过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故原审法院未采信结算书而启动鉴定程序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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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独立和客观的第三方来达成协议,同样可以保持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良好商业关系的解决工程造价争议纠纷的途径是()。 A友好协商解决 B调解解决 C仲裁 D诉讼解决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小额打赏 169人已赞赏
1、诉讼前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已经达成结算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29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