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简称检院。唐垂拱二年(686年)置四匦于朝堂,接受士民投书。唐后期有匦院。宋太平兴国九年(984年),改匦院为登闻院,景德四年(1007年)改登闻检院,隶谏议大夫。掌接受文武官员及士民在登闻鼓院投书之被阻抑者。金登闻检院掌奏告尚书省、御史台处理不当事。 分析总结。 宋太平兴国九年984年改匦院为...
宋雍熙元年(984)改匦为检,改匦院为登闻院,景德四年(1007)改为登闻检院,以朝臣主管。元丰改制后,隶谏议大夫。凡官民上书,都先向登闻鼓院投进,如被拒绝,再投进登闻检院。检院收到上书后,如事关紧急,即日上达皇帝,否则五日一次通进。天圣七年(1029)又另置匦函,专命御史中丞为理检使,处理累经申诉而...
有意思的是登闻鼓院并非所有的事状都受理,关于鼓、检两院的受状内容,《宋史·职官一》总结了八个方面:“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军期机密、陈乞恩赏、理雪冤滥,及奇方异术、改换文资、改正过名,无例通进者,先经鼓院进状,或为...
历史官职> 登闻检院 官署名。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改登闻院置,委朝臣主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谏议大夫。凡机密章奏及上于登闻鼓院而遭拒绝者,皆受之而上于朝廷,为畅通言路的重要机构。金朝隶御史台,掌奏进告尚书省、御史台所断不当之事。设知登闻检院、同知登闻检院各一员。
最后更新2022-12-23 浏览24次 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改登闻院为登闻检院。
南宋登闻鼓院与登闻检院、粮料院、审计院、官告院、进奏院合称六院。辽属门下省。金掌奏告御史台、登闻检院处理不当事。元掌接受父母兄弟夫妇为人所冤杀者申诉。清通政使司所属有登闻鼓厅,掌叙雪冤滞。于阙门悬登闻鼓,许人鸣冤。唐于东西朝堂分置肺石下或击登闻鼓。宋初,立登闻鼓于阙门之前,置...
明朝在长安右门外路北曾设有一座“登闻鼓院”,这个地方是为了方便上访的百姓击鼓鸣冤用的。朝廷规定,“登闻鼓院”官员对于击鼓事件必须处理。明朝成化年间就因为一个官员没有及时处理上访事件,而被调去当时相对比较遥远的云南当了个小官。 由大明门、长安左门和长安右门所...
登闻鼓检院的概念与发展 在当代中国的法治体系中,"登闻鼓检院"作为一种新型的司法监督机制,逐渐崭露头角。这一概念源自于古罗马法中的申诉制度,旨在确保公民能够在遭遇不公或法律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随着中国法律体系的进步,这一监督机制在现代语境下得到了新的诠释和实施路径。
名词解释登闻鼓院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正确答案:简称鼓院,是宋初管理登闻鼓的机关,是受理向朝廷直诉案件的三个法定机关之专门受理诣阙投诉者的上诉状。凡欲向皇帝报告公私利害、朝政缺失、理雪冤案等事,都可经登闻鼓院进状上闻,登闻鼓院不接收的,再向登闻检院进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