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主义原则 登记主义原则,又称为“登记生效主义”,是物权变动的一种模式。它指的是物权的变动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之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不动产的变动,如房屋、土地等。在这些情况下,仅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并不足以产生物权变动,必须进行官方的登记,才能确保权利的变动...
任意登记主义是“强制登记主义”的对称,对商主体的设立、变更或消灭不采取强制注册的商业登记法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注册登记并非商主体有效成立的必备要件,而仅为公示要件或对抗要件;创办人设立、变更或消灭商主体是否登记,登记哪些事项,均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但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具有公示效力,...
:登记生效主义的生效时间是登记之时。也就是说,物权变动只有在完成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法规 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登记生效主义下,物权变动自登记时发生效力,因此具有对抗第三...
一、登记要件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的区别 概念和性质不同: 登记要件主义 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变动时,需要当事人具备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将该意思表示予以登记,并自登记是该物权变动行为方可生效。 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所有权保留一经当事人合意即可成立,但不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登记对抗主义一方面...
1,生效时间不同:登记对抗主义的生效时间为当事人达成合意之时,而登记设立主义的生效时间是登记之时.登记对抗主义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变动时一经当事人合意即可成立,登记设立主义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变动时,不仅需要当事人具备物权变动的合意,并且必须将该合意予以登记,否则物权变动行为不能生效. 2,能否...
法律分析:1、登记对抗主义的生效时间为当事人达成合意之时,而登记生效主义的生效时间是登记之时。 2、登记对抗主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登记了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登记生效要件则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3、登记对抗要件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过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而登记生效主义的...
"登记要件主义"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变动时,需要当事人具备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将该意思表示予以登记,并自登记是该物权变动行为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
1、登记对抗主义的生效时间为当事人达成合意之时,而登记生效主义的生效时间是登记之时。 2、登记对抗主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登记了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登记生效要件则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3、登记对抗要件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过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而登记生效主义的登记具有...
概念和性质不同: 登记要件主义 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变动时,需要当事人具备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将该意思表示予以登记,并自登记是该物权变动行为方可生效。 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所有权保留一经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