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牌登记后可以上道路行驶。 因此,电动助力自行车属电动自行车的范畴,应取得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非机动车号牌后方可上路通行。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何种渠道完成上牌业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