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预审权限在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层级和权限。 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的,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
3月6日上午,我院2024第二期周末讲堂“规划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顺利举办,邀请原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谢俊奇副主任授课,院党委书记、院长冯文利,专职副书记许亮出席会议,用途管制研究所主持会议,规划版块及相关部门人员到场参会,全国规划院系统相关...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通过预审,介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查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性项目用地规模合理性,对等方面进行审查,及早发现项目报建过程中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通过预审,介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查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性项目用地规模合理性,对等方面进行审查,及早发现项目报建过程中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建设...
规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明确论证报告技术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规〔2019〕2 号)及有关规定,制定...
规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明确论证报告技术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规〔2019〕2 号)及有关规定,制定...
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办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规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明确编制内容和深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特制定了《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月12日,记者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获悉,从下周一(12月16日)起,东莞将正式推行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办理。值得一提的是,本项改革也是机构改革以来,首项进驻审批平台系统实施的土地规划管理合并业务,为土地管理业务线上审批、分局和规划所协同审批进行了改革尝试和样本示范。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后,项目申请单位只需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统一办理,由主办处室统一受理办结、相关审查处(局)并联办理,提升审批效率。(二)压缩办理时限 事项办理时限从原承诺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加快了办理速度。(三)简化申报材料 合并办理后,事项申报材料从原有15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