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4月1日之后新建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二、2019年4月1日之前已收讫相应工程价款或已完工尚未完成竣工结算的建设工程的增值税税率,按照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琼建定〔2019〕100号 关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增值税税率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