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2015《海南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计价的建筑工程,人工费乘以系数1.15计算;执行2017年12月31日之前颁布的其他专业定额计价的建筑工程,人工单价由84.23元/工日调整为94.88元/工日。 2.执行2018年1月1日及之后颁布的定额计价的建筑工程,人工单价由115元/工日调整为122.53元/工日。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