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为规范现金管理秩序,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境内所有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涉及现金收付、存储、运输等各环节管理要求。第一条现金管理遵循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保障经济活动中现金流通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
2025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范文2025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范文背景说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现金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规范现金管理行为,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国家于2025年出台了现金管
开户银行在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时,应依据开户单位实际需求,通常以3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为标准。对于地处边远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其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此外,未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需实行现金管理,并核定相应限额。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应根据...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
第一条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适用于现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 现金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安全、规范、高效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全市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强化现金管理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确保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各...
2024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正式宣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自2025年1月20日起废止。该条例及其配套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颁布以来,已历经36年的暂行实施,在此期间一直作为审计检查部门对单位违反现金管理行为的处罚依据。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支付工具的革新...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制定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更好地执行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适用于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管理机构与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负责监督开户银行的现金...
► 细则制定背景 为更有效地实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而制定细则。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务院的规定。► 开户单位的范围和原则 涉及的单位需遵循细则,包括各类机关、团体、企业等,不同单位类型有不同的管理要求。所有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统称“开户银行”)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