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王浩法官写的判决书:被告本可以选择(不搭理老太太并且)自行离开,但他不但没有选择离开,反而送原告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这种选择“显然与社会情理相悖”。所以被告与原告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较大→→ ¡查看图片 ¡查看图片 //@狂徒快把肚兜递给我:最高院:事过多年后 彭宇承认了确实是他撞的老太太 ¡评论配图 @简直笑哭了 菜
9月25日,该法院一法官者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调离法院后,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彭宇案,王浩不可能被调走。事实上,调到街道办的王浩并没有坐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
不过法官王浩虽然推理认为彭宇撞了徐老太,但最后判决是双方无过错,只是按照公平原则,判决彭宇承担40%赔偿(4.5w),最后二审前调解,彭宇赔了一万。人比人要气死,货比货得扔,看了满脑袋的大同案讨论,再看彭宇案判决书,嚯,王浩法官其实很不错的!他引起轩然大波的,不是案情判决,不是彭宇是否有罪,而是判决书中的几句...
新技术为审判工作提供的便利与帮助也显而易见,社会上甚至还讨论着AI代替法官裁判的可能性,但我始终认为作为“人”的法官,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为审判工作不是冷冰冰的法律应用,司法的过程不只是理性逻辑的判断,还有人性与法理的融合,包含对人的理解与关怀。传统的民事案件审理中混杂着情、理、法的纠缠,裁判的结果有...
仿南京鼓楼区法院王浩法官判决书逻辑:“从社会情理判断,如果原告不是被告撞的,那被告更符合常理的做法是立即走开。被告不顾被原告诬陷的风险,冒雨将原告扶起,此种做法明显与社会情理相悖,故被告与原告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较大” @成小直 又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 159 103 ñ926 今天08:...
//@蘸盐:王浩法官的判决书:被告本可以选择(不搭理老太太并且)自行离开,但他不但没有选择离开,反而送原告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这种选择“显然与社会情理相悖”。所以被告与原告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较大[思考] http...
//@蘸盐:南京王浩法官在判决书中的原话是,被告本可以选择自行离开,但他不但没离开,反而送原告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这种选择“显然与社会情理相悖”。所以被告与原告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较大[思考] http://t.cn/A68A...
//@蘸盐:南京王浩法官在判决书中的原话是,被告本可以选择自行离开,但他不但没离开,反而送原告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这种选择“显然与社会情理相悖”。所以被告与原告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较大[思考] http://t.cn/A6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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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蘸盐:南京王浩法官在判决书中的原话是,被告本可以自行离开,但他不但没离开,反而送原告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这种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所以被告与原告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较大[思考] http://t.cn/A68AIiv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