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0 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 2010 年 4 月 26 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10 年 7 月 1 日 起施行。1999 年 7 月 12 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 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 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 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答案】:答案:ABCDE 解析: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 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以下内容:(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力...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 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
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 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 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 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 煤矿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015-05-915:1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010年4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010 年 5 月 24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 号公布,自 2010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2013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3 号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0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 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 国特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