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被告人李治东的供述,证实其2017年因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8年11月出狱后又注册了一个新浪微博账号,在该账号上发表、转载了一些反对民族和宗教一体论、反对伊斯兰教的文某,因为新浪网自动屏蔽,其将古兰经等一些内容用其他带有贬义意味的字眼代替了。其就是想在网上和其他人辩论关于伊...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所侵犯的是民族的平等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刑法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68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