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划方案的要求,对本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进行日常巡查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划方案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应当责令设置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拆除。3. ...
潮安区区域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管理,可以根据辖区管理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建(构)筑物、户外场地等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的设施,包括: (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等市政设施或者建(构)筑物,设置的展示牌(含“T”型广告牌)、灯箱、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市城市规划区区户外广告的规划和的管理,美化市容环境,促进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市区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区范围内(包括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