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其中多数历史上就是江河洪水淹没和蓄洪的场所。蓄滞洪区包括行洪区、分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蓄滞洪区是分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或区域防洪规划确定。为了保持蓄洪、滞洪能力,区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洪泛区、蓄滞洪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制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计划,控制蓄滞洪区人口增长,对居住在经常使用的蓄滞洪区的居民,有计划地组织外迁,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蓄滞洪区既是重要的防洪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洪泛区、...
全国共有98处国家蓄滞洪区 分布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和 松花江中下游平原地区 海河流域共有28处国家蓄滞洪区 总面积约1.04万平方公里 总容积约198亿立方米 其中由国家防总调度的蓄滞洪区有7处 分别为 永定河泛区、小清河分洪区、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团泊洼、恩县洼 其余21处由所在省级或市级 ...
蓄滞洪区包括行洪区、分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 行洪区:是指天然河道及其两侧或河岸大堤之间,在大洪水时用以渲泄洪水的区域;它的主要作用是在河道泄洪能力不足时用于扩大淮河的泄洪断面,增加泄洪能力。 分洪区:是利用平原区湖泊、洼地、淀泊修筑围堤,或利用原有低洼圩垸分泄河段超额洪水的区域。 蓄洪区:是分洪区...
蓄洪区是分洪区发挥调洪性能的一种,它是指用于暂时蓄存河段分泄的超额洪水,待防洪情况许可时,再向区外排泄的区域; 滞洪区也是分洪区起调洪性能的一种,这种区域具有“上吞下吐”的能力,其容量只能对河段分泄的洪水起到削减洪峰,或短期阻滞洪水作用。
蓄滞洪区是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流域防洪安全的最后一招——“底牌”。 蓄滞洪区是指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和分泄洪峰的湖泊洼地,历史上也大多为江河洪水天然的滞蓄场所,包括行洪区、分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 蓄...
蓄滞洪区为防洪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 当流域内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时 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就是防洪区 分为洪泛区、防洪保护区和蓄滞洪区 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 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 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 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 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 ...
一般而言,行洪区设在天然河道及其两侧或河岸大堤之间,会在大洪水时用于宣泄洪水;分洪区会利用平原区湖泊、洼地、淀泊修筑围堤,或利用原有低洼圩皖分泄河段超额洪水;蓄洪区是分洪区发挥调洪性能的一种,是指用于暂时蓄存河段分泄的超额洪水,待洪水情况许可时,再向区外排泄的区域;滞洪区也是分洪区发挥调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