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交易异动波动监管,强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监管实践,新增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相应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年4月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
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本所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监管实践,新增第53至56号公告格式,相应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1 —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2 年 7 月修订)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