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拓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4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