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供应用地的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的转让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以下情形以及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仅能以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部分为单位整体转让: (一)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分割转让并办理转移登记的,已分割转让的部分可以按分割登记的基本单元进行再转让;未转让的部分,...
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合法产权的工业楼宇及其配套用房的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楼宇”,是指在工业用地或者混合用地...
2020年1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此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保障实体经济产业发展空间。基于《深圳市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试行)》(深府办〔2013〕 3号)及其《实施细则》(深规土〔2013〕721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已经深圳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全力支持深圳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深圳产业发展空间,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改善营商环境,深圳时隔7年修订颁布《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诸多高含金量举措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推力。
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于2015年施行.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了转让条件,程序,评估和交易方式等内容.其中,转让条件方面,按照《深圳市土地出让与土地资源管理条例》,《工业用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转让对象和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程序方面,包括出让公告,资格审查,竞价方式,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环节,确保了...
我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合法产权的工业楼宇及其配套用房的转让适用《管理办法》,但产业用地容积调整后新增的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政府筹集的创新型产业用房、按照《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及我市其他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政策取得合法产权的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的转让,...
法律解析: 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于2015年施行.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了转让条件,程序,评估和交易方式等内容.其中,转让条件方面,按照《深圳市土地出让与土地资源管理条例》,《工业用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 查看全文 肖森律师 执业3年 资质认证 2023-11-08 深圳市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暂行办法 法律主观...
善良的Phillip:三旧改造政策汇编 [深圳][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棚户区改造][持续更新]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 [深府办规〔2020〕2号]
新年伊始,工改工“最后一只靴子落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发布关于《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政策主要从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转让监管出发,进一步严格转让方式、转让范围及转让对象等内容,表明政府已明确旧工业区改造需回归“工业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