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一般是指与黑帮或黑社会有关联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涉黑案件主要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中的“黑”具体指的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这类组织通常具备以下四个特征:法规1 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
涉黑一般是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关联,且涉及相关犯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涉黑案件涉及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具体而言,涉黑具有以下性质:法规1 组织特征: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这种组织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1.“涉黑”组织结构特征的社会性要求。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作为一类特殊形态的共同犯罪,有别于一般共同犯罪、集团犯罪,由刑法特别加以规定、单列罪名,予以打击,其首要的特征就是组织结构的社会性,这是本质特征。具体而言,一是表现在外在方面,它们有其组织者、领导者、参加者,其参与社会交往时往往是以组织的名义...
截止目前,已有19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审判决,其中9起案件系典型的“村霸乡霸”、“行霸市霸”和“套路贷”黑恶团伙。剑指“村痞恶霸”坚决铲除盘踞一方、为祸乡里的黑恶势力 ——淮安聂元元黑社会性质组织,判决涉黑分子15人,组织头目聂元元被判处死刑。该组织在淮阴区西片城郊结合部周边,插手土方工程、开设地下...
它具有哪些性质呢?我们一般所说的“涉黑”案件严格意义上是指涉及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所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根据该条第五款、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黑...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根据法律规定和本纪要中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按照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二)2015年座谈会纪要 属于2009年《座谈会纪要》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但确与维护和扩大组织势力、实力、影响、...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在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人。三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为重点,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以“组织建设”强基,...
12月27日上午,文登区人民法院对以朱常伟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涉案被告人多达26名,这是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被告人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开宣判。 被告人朱常伟为称霸一方,牟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黄帅、周进国等人,逐步形成以朱常伟为组织者、领导者,...
关振海律师是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涉黑涉恶案件业务研究组组长,办理的多个重大涉黑案件取得“摘黑”辩护成效。本文是其涉黑案件辩护系列的第四篇,后期文章本号会陆续推出。 我国刑法第294条比较笼统地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数要求——“较多”,以致于实践中出现了一些生效判决书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为5人、6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