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草案)》是为了保护我国海岛生态系统,合理开发海岛自然资源,维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对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实行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第一条为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海岛,是指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
第一条为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海岛,是指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
第一条 为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海岛,是指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 本法所...
第一条为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海岛,是指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
★临时性利用无居民海岛的,不得在所利用的海岛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设施。 ★在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不得建造居民定居场所,不得从事生产性养殖活动;已经存在生产性养殖活动的,应当在编制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中确定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关于海岛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无居民海岛的所有权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无居民海岛的所有权归属 国家所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一原则确立了国家对于特定财产的所有权地位。法规 无居民海岛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 《海岛保护法》立法历程《海岛保护法》...
本法所称海岛,是指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 本法所称海岛保护,是指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保护和特殊用途海岛保护. 第三条 国家对海岛实行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海岛保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