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机关、系统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海关关衔、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海关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所属院校管理工作。 政治部。承担干部管理、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等职责。政治部日常工作由海关总...
第二条 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第三条 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国海关工作。拟订海关(含出入境检验检疫,下同)工作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海关规划、部门规章、相关技术规范。
承担机关、系统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海关官衔、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海关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所属院校管理工作。 政治部。承担干部管理、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等职责。政治部日常由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等承担,其中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与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国务院决定建立走私犯罪侦查局,设在海关总署,受海关总署与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有关该机构的职责划分、管理体制等按《国务院关于缉私警察队伍设置方案的批复》(国函〔1998〕53号)执行。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编制等...
第四条 海关总署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起草口岸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拟订口岸发展规划、电子口岸规范并协调实施,牵头拟订口岸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和协调地方政府口岸工作。
海关总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海关总署(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是国务院主管海关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撤销国家口岸办公室,将其口岸规划、审理等职能交给海关总署承担。 2.撤销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海关总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海关总署(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是国务院主管海关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国务院决定建立走私犯罪侦查局,设在海关总署,受海关总署与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有关该机构的职责划分、管理体制等按《国务院关于缉私警察队伍设置方案的批复》(国函〔1998〕53号)执行。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编制等...
遴选公告:海关总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全文)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