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其载运货物、物品舱单申报传输时限的规定 一、进出境船舶(包括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其载运货物、物品舱单 (一)进出境船舶负责人应当在下列时限,以电子数据形式向海关申报运输工具动态: 1. 预报动态。 载有货物、物品的进出境船舶,应当在原始舱单或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