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04月28日,位于浙江省百官街道德盛路55号,目前处于开业状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总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
简介: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 ,成立于1988年,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27618.090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7618.0904万人民币,并已于2019年完成了股权融资。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家企业,参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对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以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曹国平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被罚70万元: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6月18日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农商行”)因在个人贷款管理方面存在不审慎行为,并向无实际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被处以70万元的罚款。据悉,上虞农商行在...
6月18日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农商行”)因在个人贷款管理方面存在不审慎行为,并向无实际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被处以70万元的罚款。 据悉,上虞农商行在贷款审批和发放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贷款管理制度,对借款人...
来源:金融一线 6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向无实际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70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惠支行行长、百官支行行长的曹国平被警告。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被罚70万元,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日前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向无实际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款70万元。时任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惠支行行长、百官...
6月18日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农商行”)因在个人贷款管理方面存在不审慎行为,并向无实际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被处以70万元的罚款。 据悉,上虞农商行在贷款审批和发放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贷款管理制度,对借款人...
浙江省百官街道德盛路55号 附近公司 简介: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 ,成立于1988年,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27618.090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7618.0904万人民币,并已于2019年完成了股权融资。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