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法理学:权利、权力与法权说》是2024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童之伟。内容简介 该书信守的核心法学理念与清末民初传入汉语法学、以指称范围一度包括各种公共权力的和化的“权利”为核心范畴的法理学体系处于竞争状态。该书守持近代创生于中国本土、指称范围不包括任何公共权力的权利概念。权利、...
“法权”是一个反映人们对权利权力统一体的认识的法学范畴。法权中心说主要运用法权、权利、权力、权、剩余权和义务六个基本范畴来分析和解释一切法现象的利益内容和财产内容。本书以作者过去二十余年间在中国一些最有影响力的法学期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为依托,按密切结合中国实际和基本概念明晰、统一的要求进行大幅增修...
法权说指以法权概念为中心形成的法的一般理论,法权中心说是其中的一部分。早在2002年,秦前红教授曾撰《评法权宪法论之法理基础》(以下简称“秦文”)一文,对我将法权说应用于宪法学研究的得失从法理角度做了评说,[2]文章在肯定法权说若干基本概念和主要命题之后,还逐项列举了其中存在的“不少缺陷甚至是比较重大的缺...
在“法权义务的一般划分”一节中,康德援引乌尔皮安的方法来确证其基本主张,其中最为首要的乃是做一个有尊严的、正派的人,意指“不要让你成为他人的纯然手段,要对他们来说同时是目的”;其次是不要对任何人做不正当的事;最终“进入一种状态,在其中能够针对每一个他人来保证每个人他自己的东西”。上述三个公式不...
治外法权说,是指外交代表的驻地象征着派遣国领土的延伸,外交使节仍然在本国,因此,不受接受国法律制约,接受国无权对其行使管辖权。这是一种法律拟制,创自格劳秀斯的理论。这种学说并不符合实际,实质上,外交代表的驻地仍是接受国的领土。治外法权(exterritoriality)是免除本地法律司法权的情形,通常是外交...
在法权领域中,说谎是有害于他人利益的行为。但在功利主义者看来,有害不等于不能做,而是要两害相权取其轻。法国哲学家邦雅曼·贡斯当就在《1787年的法国》中质疑康德“说真话是一种义务”的观点,他认为如果人们处处都采纳这个道德原理,那么任何社会都将成为不可能的。康德曾在一次讲话中说:如果一个凶犯问我们...
《实践法理学:权利、权力与法权说》是童之伟教授的力作,书中深入探讨了权利、权力与法权之间的关系。本书的核心法学理念与清末民初传入汉语法学的法理学体系形成竞争态势。童教授坚守近代在中国本土创生的权利概念,这一概念不包含任何公共权力。虽然权利和权力在表面上有所不同,但它们实际上构成了一个被称为法权的共...
康德的法权学说将私有财产的关系视为一种基于实践理性的先验权利,强调其作为外在“我的和你的”之划分的规范性依据。这一观点通过普遍法则的约束与自由意志的协调,确立财产权的道德正当性与法律强制性。以下从四个层面展开具体分析: 一、法权学说的哲学基础:...
法权说指基于唯物史观和当代社会法律实践,由以从各种法权利,法权力中抽象出的法权概念为中心的七个基本范畴、相应的基本命题和其他重要命题构成的法现象解释体系。法权说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法权说的初步形成史,也是它包合的学理、原则由本书作者用以分析和解决曾经面对的各种法学问题的过程,其中或多或少涉及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