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 豫高法〔2024〕158号 1.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先确定各个情节的调节比例,然后采用连乘的方法调节基准刑...
单位进行合同诈骗,犯罪数额达到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5.6.1.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个人犯罪数额每增加5000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单位犯罪数额每增加2.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增加一个月刑期。 5.6.2 法定刑在三年以上...
(1)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先确定各个情节的调节比例,然后采用连乘的方法调节基准刑; (2)具有自首、坦白、立功、当庭自愿认罪、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司法实践,制定本细则。 2.量刑的指导原则 ...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刑事司法实践,制定本细则。 2.量刑的指导原则 2.1 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
5.5.1 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5.5.1.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达到“数额较大”起点5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两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800元,增加一个月刑...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5.5-6) 豫高法〔2024〕158号 5.5信用卡诈骗罪 5.5.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5.5.1.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达到“数额较大”起点5000元的,在...
5.5.1 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5.5.1.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达到“数额较大”起点5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两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800元,增加一个月刑...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5.5-6) 豫高法〔2024〕158号 5.5 信用卡诈骗罪 5.5.1 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5.5.1.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