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书记员的工作热情,提升工作积极性,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前提下,应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实现书记员的等级晋升。同时,可参照《员额法官择优选升晋升办法》,探索建立书记员的岗位绩效奖励,结合书记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对年度考评为优秀的书记员,在年...
第一条 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第二条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
您好,经核查,目前在相关网站未查询到该《通知》,建议您联系招考单位咨询确认,因为有些文件官方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