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
第六条 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县乡村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县乡两级跨乡村组织实施的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产权不明晰的经营性资产,由县级政府按项目实际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7月12日印发的.本办法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