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参加遴选的检验机构,请认真对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3号)有关要求填写申请报告,报送省局保监处。 联系人:马小燕; 联系电话:0791-88178529。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0日 总局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