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个严格” 一、严格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企业“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学历、专业应符合国家要求,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必须达到高中及以上学历,按规定配...
评价机构应将工艺技术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纳入安全评价报告附件;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建设单位还应提供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结论;属于自主研发新工艺的,建设单位要提供关于该工艺小试、中试验证的相关情况说明以及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的结论。 第八条 建设单位...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