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本题考查对民法上的物的认识。民法上的物与日常生活中的物不尽相同,后者泛指世间一切物理上所称之物,前者则必须能够成为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以A错误。民法上的物不包括权利,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志、人身利益和权利一起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所以B正确。民法上的物主要是有体物,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物...
民法上的物之所以必须是有体物,这主要基于物权的本质属性和法律的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物权的本质属性 直接支配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这种直接支配性意味着物权人可以直接对物进行管领、控制,而无需借助他人的行为。...
民法上的物是物权的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这说明物权是针对特定物的权利,而这个“特定的物”就是物权的客体。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物”的范围,包括不动产和动产。这意味着,无论是不动产...
太阳不能为人所实际控制和支配,植入体内的心脏起搏器已与人体连成一体,成为人体的组成部分,专利不为有体物,因此,本题的选项为ABC。 考点」民法上的物 「解析」本题涉及对物的特征的理解问题。太阳不能为人所实际控制和支配,植入体内的心脏起搏器已与人体连成一体,成为人体的组成部分,专利不为有体物,因此,本题的...
杨立新教授认为,人体器官是特殊的物。从民法角度看,人体是人格的载体,不应视为物。然而,一旦人体器官脱离了人格的物质载体,它们就与民事主体的人格脱离关系,具有了物的属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将能够与人体分离的器官视为物。脱离人体的人体器官是指从人体分离后,在植入新人体之前的状态。在...
关于民法上的物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民法上的物必须是有体物 B. 主物和从物不是两个物,从物是主物的组成部分,为了发挥主物的经济效用 C. 民法上的物不能包括无体的权利 D. 民法上的物的概念实际上和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物同义 相关知识点: ...
【答案】:D D[解析]民法上的物需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并且能够被人力所控制、支配。故应选D。
首先,在我们国家的实务中,树木是独立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来设立林木抵押权。也就...
解析 D 正确答案:D解析:物是指人们能够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太阳不能为人所实际控制和支配,安在人体内的心脏起搏器与人体连为一体,是人体的组成部分,商标不是有体物。支票是有价证券,属于特殊种类物。所以本题选D。 知识模块:物权反馈 收藏 ...
民法上的物,是存在于人的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以下可以成为民法上物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