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底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地民政、人社部门都进行了积极探索,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山东等地相继建立了养老服务培训补贴制度;广东、浙江、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