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处应当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供婚姻当事人免费查阅。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处在工作日应当对外办公,办公时间在办公场所外公告。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处应当通过省级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开展实时联网登记,并将婚姻登记电子数据实时传送给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我部对《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 2015年12月8日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第六条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并对外公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
内容: 婚姻登记处可以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并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一)社会工作师; (二)心理咨询师; (三)律师; (四)其他相应专业资格。如果...
名称: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文号:苏民事〔2016〕5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15]23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
保定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通知的通知.2016-01-29 [3]山东省滨州市民政局. 滨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鲁民〔2016〕10号文贯彻执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2016-01-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2015-08-27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我部对《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 2015年12月8日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我部对《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 2015年12月8日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