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 民函〔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数据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数据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 民函〔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数据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数据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数据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
应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实现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信息跨层级互联互通。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库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形成养老服务基本数据集、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集、老年人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等,形成“数据采集-信息分析-政策完善”的闭环,促进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结合实际运用北斗、人工智能等智能...
应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实现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信息跨层级互联互通。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库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形成养老服务基本数据集、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集、老年人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等,形成“数据采集-信息分析-政策完善”的闭环,促进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结合实际运用北斗、人工智能等智能...
2月6日,民政部官网发布一则试点通知《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提出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地方自建养老服务系统通过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功能拓展等形成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和养老服务行为全流程智慧监管等。
政策资讯|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快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结合国家大数据战略要求,民政部、...
按照《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民函〔2024〕5号)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天津市等48个地区作为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地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
为加快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民政部、国家数据局日前发布关于决定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试点目标是,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地方自建养老服务系统,通过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功能拓展等形成养老服务综合平台,统一标准、共享数据、整合资源、加强协同、赋能基层,推动“...
4月25日,民政部网站发布《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拟入选地区名单的公示》。按照《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民函〔2024〕5号)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天津市等48个地区作为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地区。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