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民政使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 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其属官有佥事,从四品。一、二、三等科员若干人,各有恒任。一等科员从五品,二等科员正六...
历史知识> 民政使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司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掌主民籍。后黑龙江省民政使又兼管财政事。 民政使相关 蕃兵 蕃君 蕃学 蕃官 蕃部 蕃舶 蕃商 蕃汉官 蕃和郡 蕃育署 ...
中国历代职官词典之八十,民部,民政部,民政长,民政使 民部 官署名。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上曹办事,民曹为四曹之一,主吏民上书事。东汉增至六曹,民曹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一说,“盐池园苑”当作“盐池、苑、囿、盗贼”。魏、晋有左民、右民二曹,但尚书分曹日多,所主职务不汉世。 民政部 ...
民政使司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掌主民籍。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医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度支使,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
民政使司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东三省设立试行,由布政使司改称,掌一省民籍事务。设民政使一人,下有佥事、科员、医官等协助办事。 词语分解: 民政的解释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司的解释 司sī 主管,操作:司法 历史知识推荐:张仲方 766—837...
切实感受民政人的温暖 郑军 詹云峰 合肥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二科工作人员 无论寒冬酷暑,无论白天黑夜,市救助管理站始终有一支救助队伍,24小时都会出现在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繁华街区、街头巷尾,他们“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春节团聚、...
起初,在配合师傅完成一次次整容后,余廷都会一个人待在整容室,研究化妆、塑形、缝合技法,自学人体解剖学,将自己沉浸在这样的环境,练就过人的心理素质,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功夫不负有心人,2010年6月,他代表江苏省参加了由民政部、人社部主办的“第二届全国民政职业技能竞赛”,并荣获一等奖。“这使我更加...
省、市委高度重视模范机关建设工作,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争创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模范机关推进会也对我们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充分彰显政治机关属性,提高站位、加强部署、服务大局,擦亮“爱心民政 温暖使者”党建品牌,打造“三强三好”模范机关”。
温暖使者·大爱民政⑥|程月媛:一辈子做困难群众的政策“速递员”程月媛是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一名普通的社会救助协理员,但18年的救助工作经历,让她在平凡的岗位上收获许多不平凡。她不是法官,但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门儿清”,办公桌上法规文件摩挲到发旧,政策也就烙印在心里,同事和群众称她是低保政策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