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 桂财行[2014]3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5-7 实施时间: 2014-5-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1094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4.05.07 施行日期 2014.05.07 文号 桂财行[2014]30号 主题类别 机关工作,财政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桂财行2014 30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一项关于差旅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旨在规范各单位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虽然具体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桂财行2014 30号)内容未直接提供,但可以从一般性的差旅费管理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来探讨其可能的内容框架和要求。 差旅费的定...
广西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财行[2014]30号文2017-03-13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无 版权所有:桂林永旺会计师事务所 桂ICP备:16010180号 电话:0773-5895198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26号6栋1单元6层1号房 (从三里店大园盘国际商贸城1号电梯口上6楼) 邮编:541004...
(二)在区直单位挂职锻炼或专项工作期间,区直单位常驻地在区外的,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30元;区直单位常驻地在区内的,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由选调(抽调)人员的区直单位报销,在原工作单位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发放其他任何补助。确因特殊情况,由原单位从严审批、据实报销。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6号,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各地各单位提出了许多具体问题。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办法》的规范执行,经研究,现将《办法》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30号),单位派车出差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财务部提供)A.正确B.错误此题为判断题(对,错)。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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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行〔2014〕30号 全文有效 2014.5.7 区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
桂财行〔2014〕30号 区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