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吴某某鸿为其辩解依法提供的证据有:1、身份证,证明被告身份情况;2、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营业执照,证明被告为公司工作;3、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代开普通统一发票申请表,证明被告为公司工作;4、兴业环城公路第一标段员工入职登记表,证明被告在项目部职位;5、员工姓名银行帐号表,证明被告在项目部是出...
原告桂林市桂科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被告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6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孙伟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0年8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桂林市桂科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某某、严某芝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唐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
原告曹斌与被告桂林市桂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周宇艳、文运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受理。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原告曹斌于2020年5月12日以与被告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三被告的起诉。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其合法行使诉讼权利,其撤诉事由不损害国家、集体及其他...
一、桂林擅长个人借贷纠纷代理律师排名之莫桂成律师 莫桂成律师合同事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点击》莫桂成律师,查看更多信息 莫桂成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目前任职于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的专业律师。莫桂成律师在合同事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擅长处理以上领域的纠纷案件,您可点击上...
申请执行人陈桂安依据(2017)桂0302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月8日申请执行陈桂安与桂林市腾润商贸有限公司、桂林市鑫盛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8日依法受理。 本院查明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桂林市腾润商贸有限公司、桂林市鑫盛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汽车、证劵、房产,并...
天眼查法律诉讼频道为您提供桂林市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的法律诉讼查询信息,包括桂林市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的的原告、被告信息,裁判结果等裁定内容,想查看更多桂林市民丰小额贷款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之四:***与***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11件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之三:***诉***、***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起2018年至2022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典型案例之二:***与***民间借贷纠纷案——涉...
再审申请人桂林兴辰置业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熊检云、原审第三人孙青林、宋志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桂03民终17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事实依据 桂林兴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股东会决议》上书写的“同意新股东决议...
桂林市鑫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桂0302民初1033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本院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判决结果...
被告梁**、桂林市梓翔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返还原告石**借款本金3万元。 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606元,邮寄费52元,共计1208元(原告已预付本院),由被告梁**、桂林市梓翔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上述应履行之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