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老秀斯派,亦称折中法学派,是指根据格老秀斯关于国际法效力根据的思想形成的学术派别。格老秀斯一向被誉为欧洲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在他于1625年出版的国际法名著《战争与和平法》中,格老秀斯把国际法分为两类,一类是“万国法”,即习惯国际法。格老秀斯一向被誉为欧洲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在他于1625年...
格老秀斯独到见解地提出,人类理性是自然法的根源,这一观点为近代理性主义奠定了坚实基础。格老秀斯还对自然法的范畴进行了拓展,涵盖了自然秩序、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等诸多方面,使自然法理论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尽管如此,他的自然法理论仍只是近代资产阶级自然法思想的起点,其反封建的力度相较于后来的启蒙思想家...
关于国际法的定义和内容,格老秀斯认为,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相互交际的法律”,是维护各个国家的共同利益的法律,它的目的在于保障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正如“一国的法律,目的在于谋求一国的利益,所以国与国之间,也必然有其法律,其所谋取的非任何国家的利益,而是各国共同的利益。这种法,我们称之为国际法” 。 格老...
该书在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全面阐述了当时国际法的几乎全部内容,从而对《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拟订和内容产生了积极的影响。(2)格老秀斯关于自然法和国际法的学说对近代国际法学的影响颇大,他因此而成为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被誉为“国际法之父”。
格老秀斯,荷兰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学创始人.他的法学思想,主要集中在《捕获法论》(发表于1604年冬)、《海洋自由论》(发表于1609年)和《战争与和平法》(发表于1625年)三本专著中,笔者在此将其戏称为格老秀斯“法学三步曲”。 “海洋是人类共有的,因为它无边无际,任何人都无法占为己有;还...
在368年前的今天,1645年8月28日 (农历七月初八),国际法的创造者格老秀斯去世。 格老秀斯,又译为格劳秀斯、格劳秀士(Hugo Grotius,1583年-1645年8月28日),出生于荷兰,为国际法鼻祖,亦为基督教护教学者。其名Hugo在国际公法首次传入中国时,被译为虎哥。
格老秀斯认为,国际法不仅应该是基于正义和自然法的原则,而且应该是通过合意达成的。他主张通过外交和谈判解决国际争端,而不是仅仅依赖武力和战争。格老秀斯的国际法观念成为现代国际法的基础。 权力和合法性 格老秀斯关注权力与合法性之间的关系。根据他的观点,合法的权力应该建立在自然法的基础上,并符合正义和理性...
(1)格老秀斯继承了斯多葛学派的观点,指出:自然法是正确的思想所下的命令,它按其是否合于理性,指出一种行为本身是否具有道德依据或道义上的必然性。自然法是最根本的法,使一切意志法、成文法的依据。它的基础在于人类本性,来源于人类的社会性上帝的自由意志和人的守约本性。 (2)之所以称为自然法,是因为它的基础...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格老秀斯的主要著作是( ) A. 《政府论》 B. 《神学政治论》 C. 《战争与和平法》 D. 《论法的精神》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反馈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