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于助人造成受助人受伤,救助人一般不需要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因为法律出于保护见义勇为人的利益,鼓励这种传统美德。所以说,在紧急情况下,救助他人而造成的损害,救助者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