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 组织领导与机制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府主要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