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左右,李文亮医生收到同事发给他的信息,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以“李文亮 武汉 眼科”昵称在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中转发、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等文字信息和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
1月3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安排值班民警与李文亮医生进行谈话核实,现场制作笔录,对其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武汉市公安局决定撤销训诫书,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我们将认真吸取...
日前,新京报记者对武汉八名“传谣”医生之一李文亮进行了采访,受访者提供了武汉市警方对其作出的“训诫书”,部分还原了当时警方处理该事件的真相! 以下是新京报记者的报道: “如果当时大家都重视这个事情,或许不会有今天的疫情暴发。”李文亮说。 事发近一个月后,武汉公布疫情的8名“造谣者”,被中国疾控中心流行...
新京报讯(记者王俊)3月19日,国家监委发布“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的调查结果。随后,武汉市公安局发布公告称,对李文亮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决定撤销训诫书,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 何为“训诫”?有什么法律依据?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表示,训诫其一为人民法院...
武汉市公安局撤销李文亮训诫书 相关责任人被处分(2) 情况通报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
李文亮医生表示,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以后会注意的,谈话人员对李文亮医生制作了训诫书。李文亮医生亦持有1份训诫书,于14时30分许离开派出所。谈话人员为内勤民警胡某和1名辅警,胡某在训诫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实际上,徐某未参加谈话。
据微博@平安武汉 消息,1月3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安排值班民警与李文亮医生谈话核实,现场制作笔录,对其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武汉市公安局决定撤销训诫书,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加强监督,是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党和国家对监察工作的要...
1月3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安排值班民警与李文亮医生进行谈话核实,现场制作笔录,对其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武汉市公安局决定撤销训诫书,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我们将认真吸取...
武汉公安局决定撤销李文亮训诫书 并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 1月3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安排值班民警与李文亮医生谈话核实,现场制作笔录,对其训诫,并出具训诫书,属处置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武汉市公安局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