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蒋铮)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0起2022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我省涞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朱某华、王某涵非法采矿、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朱某华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砂卵石并非法销售,获利30余万元。...
经审理,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认为,朱某华、王某涵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砂卵石,构成非法采矿罪;朱某华指使他人向开采坑内回填垃圾,构成污染环境罪。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承担消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