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交易的监管在《征求意见稿》中多有着墨。比如,对于可以按规定直接进入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非期货会员,证监会表示,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应当向期货交易所报告有关信息,经期货交易所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但这些交易者不得从事高频交易。程序化交易者的报告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对程序化交易者提出需要报告信...
1月7日国内五大期货交易所同步发布公告,对期货结算相关规则以及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修订。记者注意到,此次各家期货交易所的修订内容大体相同,一方面明确“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给予手续费减收”;另一方面,在违规处理办法中新增“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交易手续费”这一违规情形。与此同时,各交易所均着重强调...
业内人士表示,期货新规的出台背景是基于近年来期货大宗商品行业出现的一些风险事件及风险点,此次新规出台是中期协响应市场发展需求、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举措,不仅为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提供了明确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着重解决行业发展中暴露的突出问题,还有助于提升行业的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同时,随着新规的深入实施,引导期货...
本次新规在该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实践情况,再次进行了补充完善,明确规定了“证券期货犯罪”的罪名范围,[12]具体罪名包括: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从过渡期安排来看,中期协表示,考虑到不满足新规条件的公司和部分派出机构对撤销业务资质反映较为强烈,将对规则发布之日已不满足持续展业条件的公司,给予3个月的缓冲期。缓冲期结束后,协会再撤销其资管资质。 据悉,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期货公司还建议增加暂停新增业务后及撤销资质后可恢复展业的情形。对...
为深入贯彻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精神,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部署,提升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对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的规范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制定了《期货风险管...
近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下称《规则》),这一规则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中期协称,近年来随着大宗商品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业务规模快速增长,风险管理公司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凸显出一些问题。一方面,部分公司由于风险意识不足、内控管理薄弱等,发生了仓库违约、...
11月15日,中国期货业协会(简称中期协)发布公告,正式对外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下称《管理规则》)。《管理规则》分为总则、业务规范、财务规范、客户管理、仓库管理、存货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附则等九个部分,共六十条。新规旨在提升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引导...
一是明确持仓限额的制定或调整原则、设定方法,规范交易行为。二是对套期保值行为进行原则性规范,明确期货交易所的审批和管理义务。三是完善大户持仓报告制度,进一步充实报告内容,明确报告方义务。四是对持仓合并原则进行明确,同时对持仓合并豁免有关制度作出原则性安排。丰富持仓限额设定方式 具体来看,《暂行规定》对...
当前实践中,期货公司可通过在现有一般法人账户中设立分(子)账户方式实现专门账户设置要求。“此次新规更多是解决资金使用的明确性,防止资金出现用途的歧义。建立台账对保费的使用更加明确化,对赔付也便利,在权责利方面都会一一对应,不会出现模糊不清情况。”屈晓宁表示。在实施“保险+期货”模式的过程中,期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