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逐条解读法律名家讲堂A 黑龙江 0 打开网易新闻 体验效果更佳以色列,逼联合国秘书长辞职! 海燕瞰天下 3009跟贴 打开APP 真实故事改编电影,因题材敏感差点被禁,能上映就已经赢了! 北极影视 1196跟贴 打开APP 儿媳在医院生产,婆婆一家却去旅游 雕小呆 15跟贴 打开APP 女人...
01:30张永泉 解读民事诉讼证据第四十一条 01:26温泉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能否兼得? 01:18张永泉 鉴定材料是证据吗? 01:01于国靖 新晋房企与法律人有哪些关系? 01:22贾鸿斌 为什么庭后沟通技巧很重要? 01:55郭彦卫 什么是证据的主观性和客观性?
00 谢鸿飞:最高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逐条解读 378 2024-03 3 01.一般规定 ——合同解释、交易习惯 289 2024-03 4 02.合同的订立 ——合同成立的底限要素、竞争性缔约 181 2024-03 5 03.合同的订立 ——第三人缔约过失、预约的界定
最高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逐条解读 法律名家讲堂发布于:黑龙江省2023.12.11 10:50 法律名家讲堂:系统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平台!每周有新课、每天有免费直播,已上线1000多门在线法律课程。组织疑难案件专家论证;企业法律内训。
12月8日上午9:00,法律名家讲堂特邀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工作项目组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教授,为大家直播讲解“最高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逐条解读”。 https://pc.mijialaw.com/p/t_pc/goods_pc_detail/goods_detail/l_656eecd8e4b...
本司法解释第37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相对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民法典》第535条第2款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由此可见。在债务人“应当”参加诉讼时,债务人就债权是否存在、是否到期等提出...
12月13日晚19:00,法律名家讲堂特邀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工作项目组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教授,为大家直播讲解“最高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逐条解读(下)”。 https://pc.mijialaw.com/detail/l_65766a99e4b023c0210a82fc/4 ...
本司法解释第37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相对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民法典》第535条第2款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由此可见。在债务人“应当”参加诉讼时,债务人就债权是否存在、是否到期等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