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院最高法官级别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检察院中的“最高法官”这一表述并不准确,应当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级别。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级别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副国级级别。作为首席大检察官,他不仅是检察机关的领导人,还是中华人民共...
他的工作与律师界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他出席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大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表示最高法院愿意选派专家型法官参与律师学院的教学培训。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连续担任副院长7年,他专注于刑事审判工作,被认为是一名专家型官员。2011年11月,他被明确为正部长级,至此,他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了2...
最高检张军检察长(首席大法官/原首席大检察官)一个批示|建议每一位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人员都能认真研读、反思:关注过这类问题吗?自己办案有无这类问题?如何提升办案能力,切实履行好主导刑事诉讼、指控证明犯罪的职责,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批示:...
最高检法官法终身负责制度是指法官、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责任的落实。 一、终身负责制度的意义 终身负责制度旨在通过明确法官、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的终身责任,强化其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更加审慎、公正地行使职权,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这一制度也有助于防...
其中用词“例如”,说明最高检检察官只是列举了部分“虚抵进项税额”的逃税行为。在税收征管实践中,有关例举行为是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方式虚抵进项税额的最常见方式之一。综上所述,最高法法官和最高检检察官均认为,“虚抵进项税额”的逃税行为是以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前提。在这个问题上,...
今天最高检公布的法官涉“民事枉法裁判”案:一个关于未来的警示信号 文丨将爷 诸事缠身,东奔西突,我这几天写不了好文章,只能随便说几句人生感慨。 刚刚看到这样一则消息: 这是最高检公号发的,说的是辽宁锦州中院副院长刘奇违法的事。 我觉得,这是在传递一个强烈的警示信号。
但我为期四年在重庆三级法院的诉讼经历告诉我——所谓依法应该依据事实和法律出具的裁判文书,已经到了法官肆意虚构捏造的程度,而且是全文造假,这些造假的裁判文书已经发挥法律效力,强制执行。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的热播电影《第二十条》关注的是刑法第二十条,我希望借这次电影普法的机会让民众也可以关注到刑法第三百九...
央视新闻11月2日报道,日前,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禁止不正当交往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以下简称《规范离任人员从业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解释》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对此前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系统梳理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