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在1996.12.16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颁布时间 1996年12月16日 实施时间 1996年12月16日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
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失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53次会议讨论通过 法发[1996]32号 1996年12月16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53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