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是一部法律解释文件。该文件于2004年10月26日通过,在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颁布文号 法释[2004]15号 通过时间 2004年10月26日 施行时间 2005年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 (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财产,若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同样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 特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规定 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也适用本规定。这意味着,在执行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时,同样需要遵循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原则和程序,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法规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法律分析: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
该条款是对轮候查封的法律效力问题及作用范围的进一步明确,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问题的批复>》(法函〔20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