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法发〔199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币种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时,按约定的办法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协议。近几年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逐年增多,...
*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8日 实施日期:2008年12月24日)废止(原因:与物权法相关规定冲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