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专利纠纷解释(二)》第26条规定:“被告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权利人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基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考量,人民法院可以不判令被告停止被诉行为,而判令其支付相应的合理费用。”A、B选项正确。 根据《专利纠纷解释(二)》第28条规定:“权利人、侵权人依法约定专利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发布的文件。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号 法释〔2009〕 21号 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时间 2010年1月1日 ...
第三条因明显违反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导致说明书无法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且不属于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专利权因此被请求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在合理期限内专利权未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四条权利要求书、...
为正确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三条 因明显违反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导致说明书无法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且不属于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专利权因此被请求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在合理期限内专利权未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二条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有证据证明宣告上述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 专利权人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本条第二款所称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
3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解释二》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晓明介绍了《解释二》的有关情况,并与副庭长王闯一起回答了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6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1日 法释〔2016〕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3月22日上午10点,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解释》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主持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晓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目前仍然适用。该解释是针对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具体法律应用问题作出的详细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解释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该解释明确指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