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曾同亨 明江西吉水人,字于野,号见台。嘉靖进士。历任吏部主事、贵州巡抚。万历十六年(1588)官至工部尚书。二十年致仕。旋复召为南京吏部尚书,辞不就,后复原官。二十三年大计京官,因忤权臣,遂请病归。著有《工部条例》、《泉湖山房稿》等。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县人。父亲曾存仁,为云南布政使。曾同亨考取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进士。授职为刑部主事。改任礼部,调任吏部文选主事。先例,丞、簿以下的官员,听任胥吏选拔,曾同亨却全都亲自挑选。他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庆初年,任文选郎中,几乎将旧臣举荐任用完了。晋升为太常少卿,因急事请假离去。
历史人物> 曾同亨 字于野,吉水(今属江西)人。嘉靖进士。官刑、礼部主事、吏部文选主事。隆庆初,任文选郎中,推荐任用遗贤。万历时,累升为工部尚书。督治寿宫,节约浮费三十余万。军器自外运输,若不中意,奏请半收其价,又请减织造之半。极谏税使虐民。与严嵩同乡,无私交。卒年七十五。赠少保,谥恭端。
曾同亨,字于野,诞生于1553年,逝于1607年,是来自江西吉水的一位杰出人物,以他的文学才华、诗歌创作和书法技艺闻名于明朝。他的父亲曾存仁曾担任云南布政使,为官一方。嘉靖三十八年(1559),曾同亨通过科举考试,以进士身份步入仕途,最初被任命为刑部主事,后来转至礼部,再晋升为吏部文选主事。他...
曾同亨(1533—1607),字于野,号见台,江西吉水(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盘谷镇上曾家村)人,明朝著名的文学家、诗人、书法家。与父亲曾存仁、二弟曾乾亨被誉为“一门三进士”。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曾同亨考中进士,初授刑部主事,后改礼部,又迁任吏部文...
(节选自《明史•曾同亨传》) 译文: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县人。父亲曾存仁,为云南布政使。曾同亨考取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进士。授职为刑部主事。改任礼部,调任吏部文选主事。先例,丞、簿以下的官员,听任胥吏选拔,曾同亨却全都亲自挑选。他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庆初年,任文选郎中,几乎将旧臣举荐任用完...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6~19题。曾同亨,字于野,吉水人。同亨举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 改礼部,迁吏部文选主事。 故事,丞簿以下官,听胥吏铨注,同亨悉躬亲之。
同亨初入吏部严嵩其乡人 ,尚书吴 鹏则父同年 也,同亨无私谒。尝止宿署舍,弥月不归。尚书杨 (节选自《明史•曾同亨传》)31 .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 ,正确的一项是 3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 的相关内容的解说 ,不正确的一项 休致,古代指官吏年老去职,也泛指官员辞官,“勒休致”是指勒令官 员...
【参考译文】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人。曾同宰者取嘉靖三十八年的进士,授 职刑部主事。改任礼部,升任吏部文选主事。旧例,丞簿以下的官员, 听任掌管案牍的小官吏铨选登记,曾同亨全都亲自做这些事。隆庆初 年,任文选郎中,隐士遗才几乎全部受到荐用。晋升为太常少卿,因急 事请假离去。万历初年,出任大理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