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界关注的明经国故意杀人案27日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明经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院方介绍,被告人明经国归案后多次如实供述其因被害人卓宇报警,数次击打被害人卓宇头部致死的犯罪事实。明经国在第一次、第二次开庭中均自愿认罪,并在第二次开...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 赵朋乐)根据江西高院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3月1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明经国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缓期2年的一审判决。明经国的亲属、被害人的亲属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法院查明,2017年3月17日上午,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委会在征求村民意见后...
“明经国击打卓宇,系防止自己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只是程度过当。” “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范卫权说,“明经国故意杀害卓宇,手段极其凶残,主观恶性极强,社会危害性极大,庭审中明经国避重就轻,无悔罪表现。案发后,明经国及其家属对于...
2017年11月16日上午,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62岁农民明经国站在被告席接受审判。明经国是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人。8个月前,他举起镰铲,挥向前来做拆除动员工作的乡人大主席的卓宇头部。卓宇瞬间倒地,经过数次击打后不再动弹,后在医院被宣布死亡。次日,明经国被抓。明经国辩护律师刘文华表示...
明经国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定于19日上午,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 赵朋乐)今日(18日),新京报记者从明经国案律师处获悉,明经国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定于19日上午,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明经国,江西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村民。在2017年3月17日,对...
2017年11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明经国涉嫌故意杀人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8年9月27日,对被告人明经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鉴于明经国认错态度较好,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
本报讯 昨天,新京报记者从明经国辩护律师刘文华获悉,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7日对明经国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明经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明经国当庭表示上诉。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了庭审详细情况。赣州中院认定,2017年3月17日上午,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
江西农民明经国案宣判!因拆迁“铲杀”乡干部 二审维持死缓判决 江西明经国“铲杀”乡干部案二审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昨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明经国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审判决。 明经国案历时两年,两次开庭,辩护律师刘文华为其做无罪辩护,提出明经国作案时精神问题、...
9月27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经国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明经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明经国当庭表示上诉。 事情要从2017年3月17日上午,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村委会在征得村民明某森、明某炳、明某福同意后组织拆除其土坯房,在拆除明某福土坯房时,因挖掘机司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