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今日说法消息,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刘海龙持刀追砍于海明,被反杀身亡。9月1日,于海明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故意伤害到正当防卫,于海明经历了人生中最难忘的5个日夜。 △ 案发后的5个日夜 第一天,昆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进行刑事传唤。 第二天上午,昆山警方对案发...
但每个人内心都有一杆秤,谁来衡量正义呢?昆山反杀案,一开始在司法界也是争议不休,争议点就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刘海龙,“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从刘海龙全身上下的纹身来看,就知道他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在案发之前,刘海龙在公安机关就留下了累累前科。2001年刘海龙因盗窃罪被判...
昆山砍人案龙哥三言两..昆山龙哥事件,尘埃虽然落定了,但是我还有两个问题想问大家,这两个问题也是这个肥肠事件以来,不到一星期就决定释放白衣哥,大家未曾看到的问题,第一:从N张照片上看,龙哥的身高像在1.65米,而白衣哥身高好
网络开小差了,请稍后再试 《今日说法》 20180906 昆山砍人事件始末 选集 更多 《今日说法》 20250127 铁路线上追包记 《今日说法》 20250126 带我赚钱的“朋友” 《今日说法》 20250125 网购冒牌电视机 《今日说法》 20250124 七次诉讼 《今日说法》 20250123 奇怪的报案人 ...
刘海龙(1982年—2018年8月27日),“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
此事网络上引发了一场论战,有人说于海明是正当防卫,有人说他是防卫过当,甚至有人说是故意杀人。最终,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依法撤销于海明故意伤害案。刘海龙的一生既短暂又浓烈,漠视法律随心所欲的后果终将降临到他身上。从此,...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晚上九点半左右,昆山某红绿灯路口附近,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男子骑自行车和后面一辆宝马车上的人在路边就吵了起来。当时骑车的男子正准备回家,在距离自家只有两三个路口时,男子因等红灯停下自行车,但却意外和后面开上来的宝马车起了摩擦。车停下来,宝马车上下来两人,其中一名男子先与...
2019年,8月27日昆山持刀砍人案件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写入了工作报告,这起案件也被当作典型案件,同时也是属于正当防卫里的里程碑式第一案件。 其意义是巨大的,这告诉我们,当无辜的人遭受欺辱,特别是人身安全被威胁的时候,通过反抗和搏斗,最后战胜不法分子,也得到了公正的判决,这是对不法分子的一个巨大打击。
于海明,男,1977年3月18日出生,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8·27昆山夺刀反杀案电车男,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就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人物...